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136人自绝生命,断送在“法轮功”魔爪之下,酿成了惨痛的人间悲剧。政府顺应民意,依法取缔“法轮功”,保护生灵免遭涂炭,使许多家庭重归平安。近两天来,新华社等新闻媒介关于“法轮功”诱骗练功者自杀身亡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各界人士表示,事实表明“法轮功”以其歪理邪说蒙骗不明真相的痴迷者,泯灭人性、践踏人权、残害生命,政府铲除“法轮功”是当代社会维护人权的重大行动。
刚刚从北京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工委副书记岗位退下来的王泰明,一直从事街道“法轮功”练习者的帮教工作,她亲眼目睹了许多“法轮功”练习者因为练“法轮功”导致家庭夫妻不和、父子反目、母女不认、小孩无人照看的人间悲剧。据她介绍,有一位20多岁的女“法轮功”练习者,母亲患了绝症,仍然要出去“弘法”,在家中病床上求她再照顾几天,她头也不回就走了,母亲只能暗自流泪……王泰明说,现在广大市民,尤其是“法轮功”痴迷者家人,越来越深恶痛绝“法轮功”邪教。她表示,今后将一如既往耐心细致地做好帮教转化工作,让极少数仍然痴迷不悟的“法轮功”练习者尽早转化,回归正常人的生活。
邯钢职工马秀兰原是“法轮功”痴迷者,为修炼“法轮功”自己差点没断送了性命。她说,自己曾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所迷惑,越陷越深。为帮助她摆脱“法轮功”的控制,家人为她讲道理,可她听不进去。她想出门“弘法”、“护法”,家人不让她出门,她心想你们不让我出门,师父会帮我“飞”出去。有一次,她趁人不备,就想从窗口“飞”出去,幸亏家人及时将她拦住才避免了一场悲剧。她被拦回后,自己也觉着有些不对劲,当自己向外“飞”时她感到不是向上飘动,而是向下沉,与“法轮功”所宣扬的完全是两回事儿,这使她顿然醒悟过来。看过近日的有关报道后,马秀兰说,“法轮功”就是打着祛病强身的幌子,诱骗人们“上层次”、追求“圆满”,使不少痴迷者成了它的牺牲品。医学博士生孙静美说,“法轮功”盗用佛教、道教的某些功法,利用修炼者感到身体状况有某些好转,引诱修炼者痴迷“法轮功”,使痴迷者对其“业力说”深信不疑,然后加以利诱和恐吓,从精神上控制“法轮功”修炼者,使他们不能自拔。不少人就是在这种控制中精神崩溃,受到强烈的精神刺激,难以控制自己,最终走向死亡,甚至残害别人。这充分说明“法轮功”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教本质。
今年28岁的山东省威海市田村镇女个体户高翠平,从小失去双亲,“在一种畸形的心态下长大”,后感情生活又受了些挫折。受李洪志“只要一心向‘法’,过去吃的苦就不会白吃,会升入佛国天堂”的蛊惑,1996年开始习练“法轮功”。政府决定依法取缔“法轮功”后,高翠平认为,这么好的功都要被取缔,真是像“师父”李洪志所说,这个地球确实没希望了,要毁灭了。抱着“用生命与大法同在”的想法,高翠平将头撞向了大铁门。“当时头上撞开了12公分的大口子,浑身是血,人也昏过去了。多亏民警与好心人及时相救,才没死。”高翠平对记者说,“看了136名痴迷‘法轮功’的人惨死的报道,真是既懊悔又庆幸。想想自己当时怎么那么蠢,完全被李洪志骗了,差点成为他的牺牲品。李洪志不仅是个诈骗犯,还是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他是个把人带入地狱的魔鬼,他的‘圆满’就是把人往死路上推。庆幸的是,党和政府把我挽救了。如果不是他们严父慈母般的教导,我早就是那自杀的第137个了,今天也不可能坐在这里与你交谈了。”高翠平说,自己通过血的教训、惨痛的代价,看清了“法轮功”的邪教真面目,已与之彻底决裂。
在吉林省女子劳教所,原“法轮功”练习者、吉林某公司女职员禹艳华和同伴们是流着眼泪听管教人员读完有关报道的。今年31岁的禹艳华是1999年迷恋“法轮功”的,今年初被判入所劳教3年,目前思想已发生明显转化,先后写出决裂书、悔改书、保证书、揭批书和思想汇报。“‘法轮功’害人不浅,已有136名无辜者受诱骗自杀身亡,最让我痛心的是,小思影也成了邪教牺牲品,当年我的孩子因为我的执迷不悟也差点走了同一条路。这是我作为母亲最不能忘记的。”禹艳华回想当年,悔恨交加,几个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去年夏天,禹艳华6岁的儿子得了一场重病,她却不让孩子吃药和上医院,而是相信有“大法”在“护”着全家。后来禹艳华的母亲知道孙子病情加重后,急忙赶来,硬是把孩子送到医院,并当场痛斥禹艳华。儿子从医院回家后亲口对她说:“如果再练功,我就去死。”她的丈夫也因她痴迷练功、无心工作,带着极为痛苦的心情最终下岗。即使这样,禹艳华也没有悔改之意。禹艳华说,现在她才感到正是“法轮功”破坏了母子间的亲情,破坏了整个家庭。进劳教所后,儿子先后给她寄了3张亲手画的画:一张画的是一只小鹿流着眼泪找妈妈,一张是全家团团圆圆在一起吃饭的情形,第三张内容是一休小和尚在找妈妈。看到这3张画,禹艳华的心都要碎了:“家庭团圆是孩子最起码的要求,而由于‘法轮功’的毒害,我却连这点要求都不能满足他,能算一个合格的母亲吗?有什么真情?有什么善行?何谈真和善?”禹艳华说,李洪志就是想用歪理邪说毁灭人善良的本性,达到控制人思想的目的,自己在李洪志妖言欺骗下,也曾用孩子的生命作过赌注,简直愚蠢至极。她表示,自己将加快思想转化过程,并帮助更多的母亲走出邪教阴影,相信科学、珍爱家庭、珍爱生命。
甘肃政法学院法学教授杨子明说,邪教“法轮功”欠下的血债应该用血来偿还,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诱使别人自杀与故意杀人无异,我们要依法向“法轮功”作斗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是适用法律,不用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更是可用之法。以法治国、以法惩治邪教是顺理成章的事,只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没有压不下去的嚣张气焰。目前应该把混在“法轮功”痴迷者中的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区分出来,对他们绳之以法。